发布时间:2014-04-11
本报讯(记者 郭海方)我省再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凡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15元,部分人员还将额外增资。
记者4月10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分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大部分。普遍调整按两个层面增加基本养老金,分别是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